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|办公会议事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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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(讨论稿)为进一步促进市委议事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(试行)》,特制定本规则。一、议事范围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、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,不是一级决策机构,不得决定重大问题。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:(一)对准备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和讨论。主要包括:(1)对涉及全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;(2)酝酿重要人事任免事项。(二)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,作出决定,并通报市委常委;必要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。 (三)对市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。(四)酝酿一个阶段主要工作的部署,研究处理常委日常工作中不宜由市委书记、副书记个人决定,但又不需要市委常委会讨论的问题。(五)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。二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市委书记、副书记是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,市委办公室主任、市委政研室主任是书记办公会列席人员,其他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。三、有关要求(一)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会议由市委书记主持,也可由市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。(二)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市委书记、副书记提出,市委办公室主任汇总提出安排意见报市委书记确定,有关事项由相关部门准备。(三)书记办公会议应有书记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。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;不能出席会议的办公……